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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林科院關于加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及管理的意見

来源:科技处 时间:2017-03-13

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,申报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(以下简称“自然基金”)对提升我院基础研究的整体水平、推动科技創新和培养中青年优秀人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改革的新形势下,自然基金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。为强化我院自然基金申报和管理工作,特提出以下意见。

  一、強化自然基金項目管理工作

  1.分工協作,明確院所管理職責。自然基金的管理工作堅持院所(中心)兩級負責、以所(中心)爲主的管理體制。院科技處負責統籌全局、宏觀指導,所(中心)科技處(業務處)負責項目申報、驗收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。

  2.合理定位,符合學科發展方向。申請人應瞄准學科特點和發展前沿,根據院、所(中心)學科發展方向制定項目申報方案,並交研究組負責人審批。

  3.強化管理,提高申報文本質量。院科技處不定期召開自然基金情況通報、培訓等會議,各所(中心)結合本單位情況舉辦具體的項目申報與管理培訓班。要充分發揮本單位學術委員會、課題組負責人和外單位知名專家作用,采取“一對一”、“面對面”、“集中預審”等多種形式,安排專人多次深入指導申請人理清申報思路、完成文本撰寫,切實提高文本質量。

  二、重視前期科研積累,積極引導立項

  4.設立青年培育基金。利用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(以下簡稱“基本科研業務費”),針對年度內申報過青年科學基金、面上等自然基金項目但未獲得資助的青年科技人員(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3周歲,女性未滿38周歲),設立“中國林科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培育基金”(以下簡稱“青年培育基金”),結合該年度自然基金委反饋意見,重點選擇前期研究基礎好並具有科研價值的項目給予資助。青年培育基金項目的資助額度爲10-15萬元/項,資助期限爲2年,研究內容以加強申報基礎和前期工作爲重點。青年培育基金項目每年評審一次,采用通訊評審、會議評審等方式進行。作爲負責人承擔過青年培育基金項目的科技人員不得再次申請。

  三.建立和完善激勵和獎勵機制

  5.建立和完善優先資助機制。獲得自然基金項目資助的科技人員在5年以內(含5年,從項目執行之日起算),申請基本科研業務費時,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資助。

  6.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機制。鼓勵各類科技人員,特別是具有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申報自然基金項目。各所(中心)應將自然基金申報情況納入到科技人員的年度考核中,對各類科技人員提出不同要求。

  7.建立和完善獎勵機制。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(以下簡稱“優青項目”)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(以下簡稱“傑青項目”)的獲得者,在職稱評定、人才評選、導師遴選、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給予綠色通道。優青項目獲得者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,傑青項目獲得者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,相關經費由中國林科院承擔。

  四、其它

  8.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申請者、獲得者以及獲批項目參照本意見執行。

  9.各所(中心)可根據本意見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或實施細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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